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宣传、外事、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调研活动;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信息化政策,指导行业网络安全和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依 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 查清理工作;监督实施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治理和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业综合执法工作;按程序调用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 审核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负责研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相关问题,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
(四)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性措施;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市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公路及水路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政策,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市船舶检验工作;指导全市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汽车租赁等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性措施,按规定负责道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负责地方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城市公交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市城区公交运力投放和线路站点的规划、建设、维护;监督指导城市公交运营工作。
(九)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1.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公路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承担全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方案的编制、申报及实施。
(三)指导全市普通公路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和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推广运用工作。
(四)指导全市普通公路安全生产监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参与交通战备具体工作。
(五)指导全市普通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公路巡查及路产登记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具体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任:周德文
2.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道路交通物流规划。
(二)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信用建设、政策评估等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客运、货运、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参与应急处置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技术交流、科技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承担全市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导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技术指导工作。
(六)承担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任:袁占锋
3.市地方海事航务中心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参与制定全市水路运输发展规划。
(二)承担全市海事、航务、航道、港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市船舶、船用产品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渔船检验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管理全市船员和船员培训机构。
(四)承担水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市管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五)参与相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长:王飞
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执法职能,指导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监督、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数字化建设和执法工作。
(三)负责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根据需要按程序调用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
(四)具体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官庄工区、市职教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支队长:贾志强
5.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及竣(交)工质量鉴定(检测)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市场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的技术性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站长:赵瑞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