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54号),制定本规定。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运输服务方式,统筹  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 转型升级。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  输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以“ 一 网通办”前  提下“最多跑 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第四条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 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 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

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性措施,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按有 关政策和标准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并按 有关政策和标准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

制改革工作。

( 三 ) 承 担 全 市 道 路 、 水 路 运 输 市 场 监 管 责 任 。 监 督 实 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 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

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 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 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

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 向以及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 或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 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 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 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

输。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 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

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 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性措施,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 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全市经济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综合 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铁路、民航等规划。

2.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或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审核公路、水路项目须征

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第五条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 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督查、政务 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外事、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 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调研活 动;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信息化政策,指导行业网络安

全工作。联系电话:61600277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 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 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 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 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监督实施 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 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 治超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 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业综合执法工作;按 程序调用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参与实施交

通管制。

联系电话:61600618

( 三 ) 综 合 规 划 科 。 负 责 研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发 展 相 关问题 , 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 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负责编制公路 、 水路等规划 , 承  担有关协调工作 ; 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 参与拟订全 市 物 流 业 发 展 规 划 ; 承 担 有 关 规 划 和 建 设 项 目 的 审 核 工 作 ; 负 责 提 出 全 市 公 路 、 水 路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和 方 向 以 及 国  家 、 省 、 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 ; 按规定权限审 批或核准国家 、 省 、 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 ; 承担公路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 承担有关  环境保护 、 利用外资 、 统计工作 ; 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

况并发布有关信息 。联系电话:61600109

(  )      拟   市 公 路 、 水 路 行 业 有 关 投 融  资政策性措施 ; 承担专项资金 、 预决算 、 政府采购 、 外资 、 信贷有关工作 ;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 、 资产监管 、 内部  审计工作 ; 负责公路 、 水路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

及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61600067

(  )       承   市 公 路 、 水 路 建 设 市   管 责任 , 监督实施公路 、 水路建设及维护的相关政策 、 制度 、 技术标准 ; 承担市重点公路 、 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 、 监督管 理 、 竣工验收工作 ; 指导全市公路及水路建设 、 管理和维护 工作 ; 监督实施公路 、 水路行业科技政策 , 指导行业生态文

明工作 。联系电话:61600363

( 六 ) 运 输 管 理 科 ( 出 租 汽 车 行 业 指 导 办 公 室 ) 。 负  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 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市船舶 检验工作;指导全市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的监 督管理工作,指导汽车租赁等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 服务和咨询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性措 施,按规定负责道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联系电话:61600165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贯彻落实公路、水路 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 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 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 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负责地方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系电话:61600033

(八)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 关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 城市公交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市城区公交运力投放和线

路站点的规划、建设、维护;监督指导城市公交运营工作。联系电话:61600066

(九)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 编制、劳动保护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联系电话:61600063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六条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核定 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总工程 师、安全总监、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

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第七条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