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打印】

【字体:

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开征集巡游出租汽车 纯电动车型备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4 信息来源:

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开征集巡游出租汽车

纯电动车型备案公告

 

为构建我市绿色发展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动我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汽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纯电动出租汽车备案车型,欢迎符合车型标准和备案条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商踊跃报名,备案结束后,管理部门将对备案车型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车型将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备案车型数量,经车主和经营者公开投票评选出8至10款车型作为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入选车型,由经营者从中自主选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型原则

车辆选型坚持“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理念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程序严谨、平稳有序”的原则,适应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品质要求,提升公众出行体验,符合大多数经营者意愿,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备案车型条件

1. 车辆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要求。车辆性能、安全技术条件和售后服务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原则上每个车辆生产厂家申报车型不超过2款(含) 车辆轴距>265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充电式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工况法)不低于400公里功率≥100千瓦、快充时间≤1小时(0%-80%)5座及以下乘用车换电式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工况法)不低于350公里,换电时间3分钟(0%-100%),5座及以下乘用车

3、车辆应符合JJG517一2016《出租汽车计价器》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供符合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传感器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顶灯等出租汽车专用设备的物理接口。

4.作为纯电动出租汽车车型(含同类系列车型)应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营运案例,且营运车辆不少于100辆

5. 车辆生产企业须作出售后延保承诺,车辆售出后与车辆所有人签订协议书,明确电池包(非电芯)、电机(含电机控制器)、电控等三电设备质保不低于8年80万公里、动力电池容量保持率不低于80%。

6. 车辆生产企业在南阳市中心城区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和救援能力,至少具有一家以上4S售后服务门店维修网点,城市建成区内救援响应不超过15分钟,90分钟内到达现场。生产企业或车辆销售应提供一定能力的充电或者换电保障服务

7、车体颜色和式样沿用现有巡游出租汽车“白\黄”“绿\黄”颜色,统一使用车辆标识。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商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征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质量服务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认证、CC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销商另提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有关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

4、工信部车型公告、车辆检验报告、车辆一致性证书;

5、承诺书、维修网点证明及售后服务能力的说明、其他城市运营所在地管理部门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续航验证证明、45度角12寸彩色照片10张;

生产企业或汽车经销商自愿提出申请并填报《南阳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型备案表》、《企业承诺书》(见附件),相关资料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后发布公示。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024-10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南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出租汽车服务科(武侯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东南角,5楼505房间

联系人: 李航   电话:0377-63135870

电子邮箱:a63135870@126.com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南阳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型备案表.xlsx

              企业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