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政策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以下简称《从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我市政策执行解读如下。
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本规定,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强制继续教育,减轻驾驶员负担。
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怎么规定?
答:根据本规定,对道路运输驾驶员不再执行每2年24学时继续教育要求。对于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即B级)的驾驶员,要求到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完成后其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A级。
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安全考核吗?
答:根据本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收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问: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本规定,将从业资格考试由定期组织调整为根据申请人申请组织,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受理考试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安排考试。在考试结束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实施计算机考试的,应当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5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考试成绩公布时限和颁发资格证时限均由10日压减至5日,并要求计算机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推进考试更加快捷、灵活、便利。我市目前已实现当场公布成绩。
问:4.5吨及以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准入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本规定,从事4.5吨及以下普货运输的驾驶员可直接申请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不再要求按照普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问: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有什么新举措?
答:根据本规定,从业资格管理将大力推行证件电子化、管理信息化,推进管理数据共享,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服务效能。我市也将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推广使用从业资格电子证件,依托信息化系统,推进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共享,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动态资格管理和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协同办理。
问:对货运驾驶员处罚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本规定,普货运输驾驶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输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输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货运输车辆的。由原来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于200元罚款。
下一步,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