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南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一、《南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方案》的出台意义
3、《方案》的主要内容
(二)解读材料形式
《方案》解读材料拟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南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方案》解读材料
(一)《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及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的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的短板问题,在总结多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南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意义
《方案》的出台,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3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总里程的5%,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3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15项具体任务。
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的管理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市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支持、督促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县级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同时,强调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政府按照县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是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拖摩费部分自2022年起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且不得用于新建公路,同时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加强市、县一般公共财政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保障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县政府要依据实际需求安排必要的养护工程专项资金。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保障政策。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按照2:2:6的比例分担,已经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低,同时将该项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从2022年起,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补助政策,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市、县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县级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市、县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
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养护工程交由专业化队伍实施,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标准化中心养护站、乡镇管养站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中心养护站在管理、指导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中心管养站对县道和重要乡道的全覆盖。乡镇管养站按照管养职责,负责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从保障安全设施投资、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逐步完善安全设施等方面,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强调着力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县级政府要建立“县有执法队、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展示范县、示范乡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坚持智慧发展,推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县级政府要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完善出台全市的相关措施、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挂钩,明确奖惩措施。持续强化督促指导。县级政府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列为重点改革事项,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定期开展督导评估,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