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目录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目录
(共271项)
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类别 |
一、行政许可( 52 项) |
||
1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水运工程监理丙级企业资质认定 |
行政许可 |
3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4 |
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5 |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6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7 |
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9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10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11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12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13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4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5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6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7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8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9 |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20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21 |
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的子项道路运输(客运)站(场)经营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22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23 |
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许可及核发 |
行政许可 |
24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从事港口理货除外) |
行政许可 |
25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26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行政许可 |
27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28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含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29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许可及核发 |
行政许可 |
30 |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31 |
内河客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32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33 |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 |
行政许可 |
34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35 |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36 |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37 |
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38 |
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
行政许可 |
39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40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41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42 |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 |
行政许可 |
43 |
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 |
行政许可 |
44 |
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45 |
海员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46 |
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 |
行政许可 |
47 |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
行政许可 |
48 |
船舶在港口水域外申请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或者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49 |
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 |
行政许可 |
50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
行政许可 |
51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52 |
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 |
行政许可 |
二、行政处罚( 208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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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取得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站经营;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客运经营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客运站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
行政处罚 |
8 |
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检测客运车辆及客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件的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允许超载车辆出站、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客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货运经营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货运站经营行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检测货运车辆及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或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检测专用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使用无效仿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未按规定公布服务内容、费目费率;客运班车未按规定悬挂或者张贴客运线路标志牌和里程票价表;客运包车经营者其线路一端不在车籍所在地或者招揽包车合同外旅客乘车;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货物运输车辆起讫地在本省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连续超过三十日未向本省营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未配置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从事道路货运代理、联运服务的经营者将受理的运输货物交由不具有经营资格的承运人承运;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车辆未安装使用学时记录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超出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未经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不如实出具检测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
行政处罚 |
35 |
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客运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旅客提供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要求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造成公路损坏,责任者未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擅自占用挖掘村道;从事爆破等危害村道安全作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村道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或者车辆擅自在村道上行驶;超过限载、限高、限宽标准的车辆擅自在村道上行驶;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村道附属设施和标志的等造成村道损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在村道公路建筑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驾驶、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或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货运源头单位未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计量和监控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货运源头单位未明确装载、计量、放行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货运源头单位未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货运源头单位为货运车辆未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货运源头单位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货运源头单位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或者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强行招揽乘客;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客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客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擅自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在农村公路及用地范围内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从事修车洗车、摆摊设点、集市贸易等经营活动;堆放物料、倾倒垃圾;采石取土、焚烧物品、堵塞边沟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和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危险品车辆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出租汽车驾驶人员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出租汽车驾驶人员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出租汽车不按规定装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驾驶员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设备计价、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途中甩客或者绕道行驶的;违规收费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港口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关于港口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未经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强制消除港口安全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从事相关国外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出租、出借、倒卖水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水路经营者从事违法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水路客运经营者未投保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财产担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变更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可之日起60日内未开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取得许可后,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擅自设置、撤除、移动专用航标或者改变专用航标的其他状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在航标附近设置灯光或者音响装置的;构筑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触碰航标不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危害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涂改检验证书、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或者以欺骗行为获取检验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对未按规定配员船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对未按规定投保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在内河从事危险货物作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渡口船舶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对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船长在船工作期间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由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对不按规定进行水上业务相关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对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对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擅自作出变更或者采取肢解变更内容等方式规避审批并开工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不及时和不如实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港口统计资料及有关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8 |
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9 |
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0 |
拒绝监督检查或者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1 |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2 |
对订立虚假协议或者名义上接受委托实际不承担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3 |
关于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4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5 |
港口经营人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指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提供船舶、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6 |
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7 |
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8 |
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9 |
对从事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0 |
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经检验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对船舶配载和运输危险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不按规定通过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对通过船舶运载危险化学品夹带普通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对向水体倾倒油污、废水及不按规定进行船舶拆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拒绝海事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对机动船舶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对违反船舶尾气排放及运输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9 |
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0 |
对有关不按规定进行船舶拆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1 |
对船舶拆解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2 |
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3 |
设立的客运停靠点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4 |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5 |
网络平台发布的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与实际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不一致的;发布的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发布的提供服务驾驶员与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开展定制客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6 |
网络平台接入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班车客运经营者、车辆或者驾驶员开展定制客运的 |
行政处罚 |
187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的或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8 |
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9 |
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0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1 |
未进行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2 |
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3 |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4 |
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5 |
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6 |
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7 |
在船在岗期间饮酒,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在船在岗期间,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8 |
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取得就业许可;未持有合格的且签发国与我国签订了船员证书认可协议的船员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9 |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未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的;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0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手续开展招标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1 |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2 |
项目法人将工 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3 |
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4 |
项目法人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5 |
承包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的,承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6 |
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7 1 |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8 |
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三、行政强制( 11 项) |
||
1 |
暂扣车辆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2 |
暂扣车辆营运证、客运车辆线路牌等证件 |
行政强制 |
3 |
强制拆除养殖、种植设施的措施 |
行政强制 |
4 |
强制消除港口安全隐患的措施 |
行政强制 |
5 |
禁止船舶离港或者限制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6 |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
行政强制 |
7 |
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船舶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8 |
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航或者停止作业,并对船舶、浮动设施予以没收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9 |
对未持有合法证书船舶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10 |
对船舶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11 |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因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发生的费用分别由设置人、撤销人承担的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