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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倾听群众诉求 积极回应群众呼声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南阳市交通局 阅读次数:

2021年8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怀成带队参加行风热线,现场接到多名群众反馈的关于村内道路需要修缮的问题。节目结束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业人员与群众一一联系,耐心沟通、讲解政策,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收到邱女士反映的青华镇蔡庄大队岭李村村内道路需要修缮的问题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卧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青华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勘查道路情况并听取邱女士的诉求。经现场勘查该自然村有一条2019年新建的岭里至小方庄长3.4km的出村硬化道路符合“百县通村入组”的通达标准。反映的道路为青华镇蔡庄村岭里自然村村内道路长1.1km,现状为砂石路未硬化。

经现场与邱女士沟通,卧龙区青华镇人民政府作为村道建设单位,将及时按照建设程序申报该条道路建设计划,卧龙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监管单位将全力支持,力争2021年底前解决该条道路硬化问题。邱女士表示满意。

收到任先生反映的新野自然村需要修路的问题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导协调新野县交通部门该群众取得了联系。经沟通,该群众反映的是新野县城郊乡李湖村十三组村内道路路况不好。通过现场查看,反映道路位于李湖村任营自然村村内,属于户户通道路。目前,省市交通部门对自然村通硬化路的定义不包含村内户户通道路,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向该群众宣讲了国家对农村公路的各项政策,建议该群众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在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多方面争取建设资金来解决该问题。任先生表示认可。

收到罗先生反映的新野县上庄乡彭桥-韩营路段路面窄的问题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导协调新野县交通部门该群众取得了联系。经过实地勘察了解,该道路目前路基宽5米,路面宽3.5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该路段目前仍为村道标准,需要通过当地政府积极向上级争取该道路的升级改造,且农村道路的修建属于民生实事,上级部门70%的资金属于补助性质,地方政府仍需筹措剩余30%的资金。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向罗先生解释后,罗先生表示认可。

收到周先生反映的唐河县城郊乡张楼村小河湾自然村道路需要修缮的问题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导协调唐河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该群众取得了联系。经过实地勘察了解,该道路为小河湾至老唐方路口段属于后小河湾自然村第二出口路,修建年份久远现场排查并和当地村民沟通了解此路段群众出行比率逐渐减少,道路即将废弃。小河湾自然村向西至张楼村委段道路为该自然村第一出口路,为近两年修建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满足自然村出口道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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