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外事、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调研活动;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信息化政策,指导行业网络安全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监督实施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业综合执法工作;按程序调用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三)综合规划科。负责研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相关问题,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
(四)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性措施;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市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公路及水路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政策,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市船舶检验工作;指导全市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汽车租赁等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性措施,按规定负责道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负责地方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城市公交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市城区公交运力投放和线路站点的规划、建设、维护;监督指导城市公交运营工作。
(九)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