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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客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南阳市交通局 阅读次数:

职权名称 内河客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子项名称
受理地点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海事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咨询电话  0377-60660016
责任科室 南阳市地方海事局船员科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在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工作的船员,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九条规定: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5〕90号)全文。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申请表
2、《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船员培训证明
5、遗失补发情况说明
办事流程 1、企业法人或个人申请
2、资料审查
3、确认意见
4、录入资料,制作并发放证书
5、立卷归档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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