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计图纸审核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9-03-13
信息来源:南阳市交通局
职权名称 | 船舶设计图纸审核 | 职权类别 | 其他职权 |
子项名称 | 无 | ||
受理地点 |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海事窗口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 ||
法定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咨询电话 | 0377-60660016 |
责任科室 | 市海事局船检科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依据 | 《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交海发〔2000〕586号)第十五条:“凡从事船舶图纸审查、船舶及产品检验并签署审查意见或签发相应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具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向中国海事局申请资质认可。经认可合格者由中国海事局颁发“船舶法定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证书。”《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检〔2006〕307号)第四条:“船舶初次检验包括审图和实船初次检验。审图是船舶初次检验的首要环节。 审图机构签发的审图意见书仅在该审图机构所属的船舶检验机构管辖范围内有效。图纸上的印章必须与审图意见书共同使用方才有效。” | ||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 1、《船舶图纸审查申请表》 2、船舶图纸技术文件 3、船舶图纸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运力审批文件(如需时) |
||
办事流程 |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投诉电话 | 1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