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9-03-13
信息来源:南阳市交通局
职权名称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 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子项名称 | 无 | ||
受理地点 |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咨询电话 | 0377-61387715 |
责任科室 | 市公路局路产路权管理科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 1、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申请书;(原件2份) 2、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有关协议和设计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身份材料(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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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一)受理 (二)审查 (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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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投诉电话 | 1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