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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南阳市交通局 阅读次数:

职权名称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子项名称
受理地点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咨询电话 0377-61387715
责任科室 市公路局路产路权管理科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涉路施工许可申请书(原件2份)
2、该建设工程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建设单位身份材料(包括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原件1份)
5、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1份)
6、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1份)
办事流程 (一)受理
(二)审查
(三)决定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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