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交通运输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社会服务承诺的原则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行政,文明办公,秉公办事,诚实守信,不以权谋私。服务承诺的范围包括服务内容、服务结果等。
二、社会服务承诺的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严格按照审批、审核、核准事项的操作规则、操作程序、基本要求等向管理服务对象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公开审批、审核、核准的对象、条件、内容、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等,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3、对符合规定但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材料后办理的事项,按照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承办人应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具备办理条件后,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
4、接待服务对象做到耐心认真,举止文明、热情礼貌,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5、上班时间能办的事马上就办;重大或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三、违诺处理
1、对在工作服务中言行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调离岗位。
2、对条件具备的申报事项没有按办理期限按时办结的,或其它违诺的事项,视其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对出现故意为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党纪、政纪等有关规定处理。
4、违诺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有关投诉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