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重特大事故预案
宛交路运[2005]132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预防重特大事故预案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2001]302号令、《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社会稳定的交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特制订如下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市交通局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合太 市交通局局长
副局长:赵润武 市交通局副局长
付中玉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吴书清 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科长
侯政敏 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郭俊彦 市交通局公路科科长
王建义 市公路局工会主席
高贤信 市运管处处长
李云梅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2、市公路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义 工会主席
成 员:胡守志 安保科科长
毕旭冰 工程科科长
郝行舟 设计院院长
何先进 安保科副科长
3、市运管处领导小组:
组 长:高贤信 处长
成 员:李卫国 副处长
曹磊客 运科科长
孙伟货 运科长
魏大进 安全专干
4、市地方海事局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梅 局长
成 员:尚四道 副局长
符长江 港监科科长
张守武 船检科科长
二、指挥车辆
市交通局:R-A2369
市公路局:R-97000
市运管处:R-98000
市地方海事局:R-00636
三、施救车辆、船只
1、运输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交通局联系辖地救护车、消防车进行现场抢救。
2、施工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交通局联系辖地救护车,项目部现场相关机械进行现场抢救。
3、水上事故:由发生事故水域港监人员或水上开发公司负责人立即派出港监艇或就近快艇进行抢救。
四、施救要求
1、若发生客运特大事故,事故辖地交通局立即组织救人并防止火灾发生,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并同时报告市交通局。
2、若发生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应一边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市交通局,一边采取措施防止毒品扩散和火灾爆炸,同时疏散周围群众,防止事故扩大。
3、若发生工程施工事故,项目部负责人首先组织现场人员和机械组织抢救,同时报告当地县政府请求支援和报告市交通局、公路局前往组织指挥抢救。
4、若发生水上事故,现场港监人员或负责人应首先组织事先指定的预救监艇或艇进行抢救,同时上报县交通局及市交通局前往组织拖救。
5、若发生火灾,单位负责人立即派人切断电源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对初期火灾进行灭火,并报“119”求援。同时全力抢救被火围困人员和向市交通局报告。
6、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和相关二级单位小组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出发,前往事故发生地组织抢救,协助上级对事故进行调查。
7、市交通局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立即报告上级,并组成抢救组、安抚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注意稳定职工及家属情绪,防止情绪波动。
希望各小组周密组织,做好协调,以不变应万变,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