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
宛交路运[2005]33号
南 阳 市 交 通 局
防范重特大火灾预案
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贯彻《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河南省消防条例》,加强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预案。
指 挥 长:刘合太 市交通局局长
副指挥长:赵润武 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年有 市公路局局
指挥部成员:吴书清 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科长
王建义 市公路局工会主席
高贤信 市运管处处长
吕金成 市地方铁路局局长
王富申 市汽车配件总公司总经理
孙启勇 市面上交通驾校校长
指挥车:豫R—00335 豫R—A2369
防范重点单位:市公路局物资仓库
市公路局公路技校
市交通驾校
市地铁局汽车配件市场
一般防范单位:各单位办公楼、各单位住宅区
救灾措施及方法:
1、学校发生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在组织群众有秩序疏散的同时,向“119”报警和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立即组织消防队员和职工利用消防器材施救,尽最大努力控制初期火势,等待救援。并力争在火势初期将其扑灭。
2、仓库、市场发生火灾,首先切断总电源;立即组织职工抢救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向“119”报警和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立即组织消防队员和职工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施救,尽力控制初期火势,等待救援。关力争在火势初期将其扑灭。
3、如火灾发现较晚,难以控制,还应立即向“120”求助,准备救助伤员。
4、(1)接到火警10分钟之内单位负责人应当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抢险工作。
(2)接到火警20分钟内,指挥部成员应赶到现场,协调各方人员和力量扑救火灾,疏散群众,抢救物资,抢救伤员。
5、如是友邻单位发生火灾,危及我学校、仓库、市场,相关单位领导和指挥部成员亦应赶赴现场,一方面组织人员协助抢险,一方面采取防范措施,严防火灾殃及我方。
以上预案,望局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出相应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本预案长期有效,不受人员变动影响,接任者自动替补。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